投资审议规则 - 证券投资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投资前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占比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预计动用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应在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应在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公司从事不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应在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委托理财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投资前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占比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3] 投资限制与期限 - 公司不得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10] - 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委托理财相关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额度[11][12][13] 业务范围与审查 - 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期货和衍生品品种限于与生产经营相关产品、原材料和外汇等[8] - 公司指定董事会审计委员审查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必要性及风险控制情况[15] 投资管理与应急 - 公司董事会应持续跟踪证券投资执行进展和投资安全状况,异常时立即采取措施并披露[8] - 公司应制定应急处理预案并设定止损限额[17] - 公司需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并签订书面合同[17] 审计与披露 - 审计部门每个会计年度末对相关项目全面检查并预计收益和损失[18] - 公司按规定及时披露证券投资、期货、衍生品业务和委托理财相关信息[21] - 拟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时应披露多项内容并进行风险提示[21] - 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开展交易应明确相关内容并说明预计效果[21] -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损益及浮动亏损达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且超1000万人民币需及时披露[22] - 套期保值业务出现亏损需重新评估套期关系有效性并披露相关情况[22] - 委托理财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进展和应对措施[23] 信息保密 - 内幕信息知情人对未公开信息负有保密义务[25]
天龙集团(300063) - 证券投资、期货、衍生品交易及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6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