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发龙蟒(00231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6年1月)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高管任职期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6] - 董事、高管离任6个月内不得转让持有及新增股份[7] - 任期届满前离职,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25%[7] 买卖时间限制 - 董事、高管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不得买卖[10] - 董事、高管在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不得买卖[10] 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高管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亲属信息[5] - 现任董事、高管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5] 交易披露 - 董事、高管买卖股份及衍生品2个交易日内通过董事会披露[13] - 披露含变动前后持股等信息及交易所要求事项[13] 违规处理 - 违规买卖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9][16] - 情节严重对责任人处分或交相关部门处罚[16] 制度说明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自审议通过日生效[19] - 未尽事宜按法规等规定执行,不一致时以相关规定为准[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