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0年1月26日核准首次发行3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3月16日在深交所上市[3] - 公司注册资本为745667530元[9] - 公司设立时股份总数为6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14] 股权结构 - 浙江亚太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600万股,占股本总额60.00%[14] - 绍兴县鼎力贸易有限公司持股1200万股,占股本总额20.00%[14] - 中国医药集团上海公司持股600万股,占股本总额10.00%[14] - 浙江荣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持股300万股,占股本总额5.00%[14] - 绍兴县利盛物资有限公司持股300万股,占股本总额5.00%[14]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745667530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4]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6]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股份总数的25%,上市1年内、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2] 股东权益与责任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2]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30日内执行收回违规收益,未执行可起诉[24] - 股东对决议有异议,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诉讼[29] - 股东滥用权利造成损失应依法赔偿,滥用法人地位逃避债务承担连带责任[30]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2] - 发生特定情形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2]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召开临时股东会[42]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10日内反馈[44] 担保与交易审议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通过[36]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通过[3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40]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8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88]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报[114]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4] -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两者结合方式分配股利,优先现金分配[119] 其他规定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110]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26]
亚太药业(002370) - 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