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化(000422) -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2026年1月)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6年1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战略发展需要,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 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规范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 ("ESG")工作,以持续提升公司 ESG 表现,实现公司的可 持续发展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 律法规"),以及《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职责是对公 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可持续发展(ESG)工作进 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第三条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由 3-5 名董事组成, 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提名,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