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导基电(600641) -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先导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先导基电先导基电(SH:600641)2026-01-23 18:3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名称为上海先导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余舒婷[1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3,062.992万元[16] - 公司成立于1991年10月28日,营业期限至无固定期限[16]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等多项业务[16] - 公司经营状态为存续,登记机关为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6] - 公司现行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000132204523K[16] - 公司股票于上交所主板上市,证券代码为"600641"[17] 激励计划内容 - 2026年1月23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19] -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超过86人,公示期不少于10天[21] - 激励计划授予总量2198.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2.36%[24] - 首次授予1758.40万股,占股本总额1.89%,占授予总量80.00%[24] - 预留授予439.60万股,占股本总额0.47%,占授予总量20.00%[24] - 余舒婷获授170.00万股,占授予总量7.73%,占总股本0.18%[24] - 朱刘获授205.00万股,占授予总量9.33%,占总股本0.22%[24]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28] -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起60日内满足条件完成授予,预留12个月内授出[28] - 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分两个解除限售期,每期解除限售比例均为50%[29] -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公司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31] - 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9.74元/股[32] - 授予价格不低于本激励计划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19.47元的50%(即9.74元)和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19.00元的50%(即9.50元)中的较高者[32] - 授予条件要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无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等,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无重大违规等情况[35] - 解除限售条件与授予条件相似,公司或激励对象出现规定情形,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36] - 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6年 - 2027年,2026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5.00亿元,2027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5.00亿元[37] - 个人层面考核分多个等级,考核等级为4时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为100%,等级为2时为60%,等级为3时未提及,等级为1时为30%,等级为0时为0%[38] - 未满足业绩考核目标或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8] - 若公司或激励对象出现特定情形致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36] - 激励计划授予数量调整方法包括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多种情况[40][41] - 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方法包括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多种情况[41][42][44] - 激励计划调整程序需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44] - 激励计划生效需经董事会审议、股东会表决,2/3以上表决权通过[45][46] - 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前5日发表核查意见[45] - 授予登记需在股东会通过后60日内完成,预留限制性股票12个月内授出[47] - 解除限售需董事会审议,满足条件可办理解除,不满足则回购注销[48] - 激励计划变更在股东会审议前经董事会通过,审议后经股东会通过且有限制[48] - 激励计划终止在股东会审议前经董事会通过,审议后经股东会通过[49] - 激励计划终止或未通过,3个月内不得再次审议股权激励计划[50] 其他事项 - 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议案[52] - 激励对象需满足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等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多项条件[53] - 公司尚需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情况进行自查[54] - 本激励计划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内部公示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日[55] - 公司股东会对股权激励计划内容表决,需经出席会议的公司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55] - 除公司特定人员外,其他股东的投票情况应单独统计并披露[55] - 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59] - 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中相关关联董事在会议审议相关议案时已回避表决[61] - 本激励计划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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