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研设计(301167) -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0] - 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可连选连任但不超六年[11] - 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1] 独立董事补选 - 特定情形下60日内完成补选[12]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6]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9]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10年[20]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2]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4]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18] 独立董事意见发表 - 发表独立意见应含特定内容[16] - 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17] 独立董事报告义务 - 特定情形及时向深交所报告[20] 公司支持与保障 - 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4] - 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4] - 及时发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24]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26]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26] - 给予津贴并披露[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