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淮汽车(600418) - 江淮汽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江淮汽车江淮汽车(SH:600418)2026-01-23 19:01

股份申报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在特定时间2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报个人及相关账户信息[5] 股份转让限制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7][8]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基数[8] - 离职后半年内等情形下所持股份不得转让[9][10] 股票买卖限制 - 不得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违规收益归公司[9] - 在公司年度报告等公告前特定时间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1] 信息披露 - 所持股份变动需在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13] - 计划转让股份需在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4]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等情况需在2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15] 违规处理 - 违规买卖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违规将按规定处罚并可能担责[19] 制度说明 - 制度解释权归董事会[22] - 制度未尽事宜或冲突按相关规定执行[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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