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鑫能科(002015) - 公司章程(2026年1月修订)
协鑫能科协鑫能科(SZ:002015)2026-01-23 19:16

公司股份 - 2004 年 6 月 9 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 2000 万股普通股,7 月 8 日在深交所上市[5] - 2019 年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向 4 家公司发行 951,757,487 股股份,6 月 18 日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 162332.4614 万元,已发行股份数为 1,623,324,614 股[6][13] 股份限制与转让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 10%[13] - 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 10%,并在 3 年内转让或注销[16]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 25%[18]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 1 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 6 个月内举行[38] - 单独或合计持有 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等情形需 2 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7]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7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召开前 10 日书面通知[89] - 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需提前 5 日,紧急情况可随时电话通知[85]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 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 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6] -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下,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 10%,三年累计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 30%[111]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董事会制定方案,股东会审议,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3] 其他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机构向董事会负责[117]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 1 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20] -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公告和披露信息[126]

协鑫能科(002015) - 公司章程(2026年1月修订) - Report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