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锐德(300001) - 内部审计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加强公司经营管理,提高内部审计工作 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审计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 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工作,是指公司审计部对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 的有效性进行的审查和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 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评价其有效性,并 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负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第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