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锐德(300001) - 总裁轮值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条 为进一步落实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靠 团队而不是舵手为企业领航的团队文化和原则,全方面提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全局 思考意识、整体组织配合能力、综合管理能力和工作责任心,增强全体员工的凝聚 力和动力,促进公司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 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公司《总裁工作细则》的有关规 定,公司积极创新管理模式,建立健全选人育人机制,特制订并实行本总裁轮值管 理制度。 第二条 轮值总裁人选来自于公司核心管理人员。 第三条 轮值总裁的职责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1、轮值总裁带领团队落地执行董事会制定的年度战略; 总裁轮值制度(草案) 2、轮值总裁根据《公司章程》《总裁工作细则》行使总裁相应职权,履行总裁 相应的职责,承担《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五条 轮值期限 每一位轮值总裁的轮值时间原则上为三年。 当值的轮值总裁轮值期限届满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 事会决定的,可延长轮值总裁的任职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