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升股份(688478) -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方式购买北京为准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准智能"或"标的公 司")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为 准智能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进行了审慎 分析,认为: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 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2、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继续存续并仍然符合股票上市条件,本次交易 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3、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确定的评 估值为基础,经交易各方协商后确定,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 法权益的情形; 7、本次交易前,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