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正(002968) - 关于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新大正新大正(SZ:002968)2026-01-23 22:00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 综上,本次交易相关主体均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特此说明。 1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23 日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 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嘉信立恒设施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嘉信立恒"或"标的公司")75.1521%股权(对应 2,306.9737 万元注册资本), 并拟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 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 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 ...

新大正(002968) - 关于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 Report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