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投科技(600936) - 广西北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6年1月修订)
广西北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6年1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的规定适用于独立董事, 本制度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3家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 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七条 独立董事出现不符合独立性条件或其他不适宜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形,由此造成公司独立董事达不到《公司 章程》要求人数时,公司应按规定补足独立董事人数。 第一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广西北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广西北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为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对 内部董事及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 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 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 系的董事。 第三条 公司设独立董事3名,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 人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