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杰新材(603271)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 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筹划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奥 科宁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相关资产(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奥科宁克(中 国)投资有限公司相关资产具体包括:(1)奥科宁克(秦皇岛)铝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2)奥科宁克(昆山)铝业有限公司 95%股权。根据《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4、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充分利用自身在铝板带产业的资源优势,推动 产业链的协同效应,为公司在铝板带领域的长远业务发展提供更坚实的技术支撑 和资源基础,从长期发展角度看,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和提高 抗风险能力,增强独立性、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 特此说明。 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26 日 公司董事会根据本次交易的实际情况作出审慎判断,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 条的规定,具体如下: 1、本次交易不涉及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