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平科技(300907)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6年1月)
担保审批 - 公司原则上不主动对外担保,确需担保需被担保企业申请,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或授权,财务部审查后报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4]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及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6]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8种情形应提交股东会审议[7] - 股东会审议特定担保事项,对不同情形有三分之二以上或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通过要求[8] 担保条件 - 公司可为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较强偿债能力且符合特定条件单位提供担保[12] - 被担保企业除特定条件外,还须具备借款人资格等多项条件[13] - 具有配股资格上市公司和业绩良好公司反担保方式为互保,业务关系企业为抵押或质押[15] 担保管理 - 公司对外担保统一管理,控股子公司未经同意不得对外或相互担保[6] - 公司对外担保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决定,文件由董事长或授权人员签署[18] 信息披露与监督 - 公司应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生特定情形需及时披露[20] - 财务部在担保期内要对被担保企业经营及债务清偿情况跟踪、监督[21] 其他 - 担保期半年的提前一个月通知,其他提前二个月通知被担保企业清偿债务[22] - 财务部会同董事会秘书收集对外担保相关文件资料并归档保管[22]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25]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