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通股份(600226) -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亨通股份亨通股份(SH:600226)2026-01-26 17:15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1999年8月20日首次发行3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1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10] - 公司注册资本为297438.1224万元[10]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297438.1224万股,均为普通股[18]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9] - 公司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应3年内转让或注销[24]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6]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可请求相关方诉讼或自行诉讼[35]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7]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5]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3][64]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76]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名[84]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超公司董事总数的1/2[77] 财务与分红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19]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9]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