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微科技(688690) -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纳微科技纳微科技(SH:688690)2026-01-26 18:00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管理,建立市场化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效益 增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10号——市值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长),独立董事除外;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 人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 营业绩和个人业绩贡献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董事会在建立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遵循市场规律,体现价值的原则。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要充 分体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业能力和价值,在区域和行业内要有充分的吸引 力和竞争力。 (二)"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薪酬水平要与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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