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工(600502) - 安徽建工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6年修订)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6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 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安徽 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 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 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 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 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1 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 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