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护家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H0352) - 整体协调人公告-委任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與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對本公告 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 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Shenzhen HBN Technology (Group) Company Limited 深 圳 護 家 科 技( 集 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本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 (e) 本公告(及其所載資料)僅供參考,並不構成或組成在美國(包括其領土及屬 地、美國任何州份及哥倫比亞特區)或任何其他司法權區提呈發行或出售或 招攬購買、認購或以其他方式收購本公司任何證券的任何要約的一部分,而 有關提呈或出售將屬違法。本公司相信其為「外國私人發行人」(「外國私人發 行人」)(定義見1933年美國證券法(經修訂)(「美國證券法」)第405條),並擬 盡可能經營其業務以維持其外國私人發行人的地位。本公司證券(「證券」)並 無亦不會根據美國證券法或向美國任何州份或其他司法權區的任何證券監管 機構登記,且不得直接或間接於美國境內提呈發售、出售、轉售、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