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钽业(000962) -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工作规则
东方钽业东方钽业(SZ:000962)2026-01-26 18:46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经理层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个一以贯之" 的重要指示要求,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和保障宁夏 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理层依法行权履 职,提升公司治理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和《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经理层由总经理 1 名、副总经理若干名组成。 经理层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对公司日常生 产经营管理工作负总责,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授权行 使职权。除经理层以外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秘书、财务负 责人、总法律顾问以及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人员。高级管理人 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诚信、 勤勉和保密的义务。 第三条 经理层成员应当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深刻领悟 "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 信"、做到"两个维护",树立和践行正确的业绩观,弘扬企业家 第 1 页 共 14 页 精神,对党忠诚、勇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