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信超导(68880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健信超导健信超导(SH:688805)2026-01-26 19:31

宁波健信超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 的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 相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和治理结构的稳定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 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健信超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 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宁波健信超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