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争民爆(002827)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高争民爆高争民爆(SZ:002827)2026-01-26 20:01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4] 会议召开 -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可由董事长等要求召开[13] - 定期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3日发出通知[14]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6] 会议相关规定 - 委员委托他人出席,授权委托书应不迟于表决前提交[16]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6] - 采用快捷通知方式,2日内未接异议视为收到通知[14] - 三分之一以上委员认为资料不充分,可缓开或缓议[14] 决议与记录 - 会议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方有效[32]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为十年[19] 职责与权限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材料并提交议案[9] - 闭会期间可跟踪高级管理人员业绩[21] - 委员有权查阅公司相关资料[21][24] - 委员可向高级管理人员质询[21] - 委员会对高级管理人员业绩做评估[21] 其他 - 委员对未公开信息负有保密义务[21] -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等[23] - 细则按国家法律规定执行[23] - 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及修订[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