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争民爆(002827)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制度适用人员 - 制度适用于与年报信息披露有关人员,如董事、高管、子公司负责人等[4] 重大差错情形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财报重大会计差错等情形[2] 差错调查审议 - 重大差错由董事会秘书牵头调查,财务差错报告先交审计委员会审议,其他交专题会议审议[3][4] 责任认定处理 - 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提交董事会批准,九种情形追究责任[4][6] 责任处理方式 - 四种情形从严处理,四种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追究形式包括责令改正等[7][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