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展能源(000809) - 业务专项激励管理制度(2026年1月修订)
激励制度 - 制度目的为支撑战略和业务目标,完善薪酬分配体系[2] - 激励对象包括董事长、董事、高管及业务骨干人员[4] - 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有五类[4] 业务激励 - 混塔业务中心以“净资产收益率”为核心、“经济增加值”为基数激励[7] - 新能源业务中心开发兼顾开发业务激励和NPV超额收益激励[7] - 业务专项激励基线参照同类型企业收益率制定[7] - 业务中心完成基线后,超基线部分发放专项激励[9] 执行流程 - 人力综合部制定实施办法,经审核审议后执行[11] - 业务中心负责申报和核算,财务资金部参与审批,人力综合部协同核算与发放[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