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水比德(300844)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 (一)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 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相结合,保障公司长 期稳定发展,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紧密结合,同时与市场价 值规律相符。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薪酬水平参照同行业及同地区类似上市公司标准,并确保公开、公正、透明 的原则; (三)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