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创控股(002379)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6年1月)
山东宏桥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6 年 1 月修订版) 二〇二六年一月 | | | 山东宏桥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山东宏桥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 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宏桥铝业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 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 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另设副组长 1 到 2 名。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和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