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特钢(600117) -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西宁特钢西宁特钢(SH:600117)2026-01-27 18:47

发行股票 - 发行价格1.73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5][123][136] - 发行数量不超过578,034,682股,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30.00%[6][124][138][156] -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00.00万元,净额用于补充流动资金[7][110][139][152][159] - 天津建龙认购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6][127][140] - 发行对象为控股股东天津建龙,以现金认购[5][118][119][134][135] - 定价基准日为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5] - 本次发行预计触发要约收购义务,天津建龙可免于发出要约[7][146][147] - 发行决议有效期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10][143] - 本次发行已获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及天津建龙股东会通过,尚需上交所审核和证监会注册[5][148] 股权结构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3,255,114,857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占比100%[19]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天津建龙持股975,144,766股,占总股本比例29.96%[20] - 2025年11月26日,芜湖信泽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14.63%的全部股份476,135,811股转让给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1] - 2025年11月26日,青海省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将3.07%的全部股份100,000,000股转让给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1] 财务数据 - 2025年1 - 9月天津建龙总资产19,943,112.64万元,净资产6,993,505.38万元,营业收入24,235,015.77万元,净利润212,171.03万元[22][23] - 截至2025年9月末,固定资产合计账面原值1,494,794.82万元,账面价值863,976.95万元,成新率57.80%[42] - 截至2025年9月末,无形资产合计账面原值92,291.68万元,账面价值55,870.37万元[44]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账面价值为19,662.10万元[87][89]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预付款项账面价值为20,318.28万元[87][90]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为17,520.44万元[87][91]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1,311.10万元[88][92]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551.51万元[88][93][94][96]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为681.52万元[88][97]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32685.01万元[98] -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5.60%、-9.49%、-6.97%和 -1.98%[182] - 报告期各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113,304.11 万元、-157,925.97 万元、-95,682.25 万元和 -56,933.13 万元[182] - 报告期各期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 -9,016.70 万元、-74,911.02 万元、-42,188.42 万元和 -19,241.06 万元[183]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有息负债余额合计326,745.37万元[187]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96.65%、45.07%、47.27%和53.81%[187] 业务情况 - 公司主要从事特殊钢冶炼和金属压延加工业务,主要产品有八大类钢材[30] - 公司房地产业务经营主体为西钢置业,收入源于出售盛世华城项目住宅、商业和车位[31][32] - 公司是我国西部地区最大、西北地区唯一特殊钢生产企业,年产钢材200万吨[73] - 公司依托协同创新机制构建特殊钢新材料研发试验与创新平台,拥有省级技术中心等[74] - 公司铁路轴承用钢等品种技术领先,有质量和品牌优势,占较大市场份额[74] - 公司产品获多项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是国际知名公司中国工厂及众多汽车制造企业重要供应商[75] 未来展望 - 公司未来围绕“打造千万吨级特钢企业集团”战略,深耕特钢产业,推进环保升级、管理提升和降本增效[82] 风险与承诺 - 公司新产品、新技术研发投入相对较少,与国际特钢公司存在技术研发水平差距[79] - 司法重整后公司未扭亏为盈,资金压力大,需通过本次发行提升财务稳健程度和偿债能力[81] - 2024年度竞争方同类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达30%以上,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100] - 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承诺2028年11月前解决同业竞争并避免新增[100][104][107][111] - 公司存在毛利率和经营业绩持续为负、资产减值损失、安全生产等风险[182][183][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