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峰环境(000967) - 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 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公司章程》《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其全体董事应当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法 律责任。应当使用事实描述性语言,保证其内容简明扼要、通俗易懂,突出事 件实质,不得含有任何宣传、广告、恭维或者诋毁等性质的词句。信息披露文 件应当采用中文文本。 第三条 信息披露是公司的持续责任,公司应当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 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忠实诚信履行 持续信息披露的义务。 第四条 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任何知情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 得利用该信息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