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楼新材(301160) - 北京市金杜(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调整、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翔楼新材翔楼新材(SZ:301160)2026-01-27 19:02

北京市金杜(南京)律师事务所 关于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及数量调整、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 法律意见书 致: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南京)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金杜或本所)受苏州翔楼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翔楼新材)的委托,作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1(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和《苏州翔楼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公司实施本激励计 划授予价格及数量调整(以下简称本次调整)、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以 下简称本次归属)所涉及的相关事项,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