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相关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850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6] - 武汉华中科技大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认购股份14255.3072万股,占比47.68%[5] - 华中理工大学印刷厂认购股份1530.485万股,占比5.12%[5] - 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认购股份1493.2868万股,占比4.99%[5] - 武汉建设投资公司认购股份866.2527万股,占比2.90%[5] - 武汉鸿象信息技术公司认购股份190.8043万股,占比0.64%[5] - 华中理工大学机电工程公司认购股份175.864万股,占比0.59%[5]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部分情形下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9] 章程及规则 - 公司于2026年1月2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议案[1] - 《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经股东会通过后,于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现行章程及规则同时失效[3] - 《股东会议事规则》经审议通过后自H股上市日生效,原规则失效[22] -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修订依据新增《香港上市规则》[23] - 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自公司发行的H股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实施,原《董事会议事规则》自动失效[26]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12]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2]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12]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12] 股东会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13] - 董事会收到召开临时股东会请求后10日内给出书面反馈意见[1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3][21]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13] - 年度股东会召开21日前以公告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13][21]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3] - 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征集股东投票权[14]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表决权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15]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需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方案[15] - 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审计委员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股东会通知时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20]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子公司相关部门诉讼[2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至少三名,占董事会成员人数至少三分之一[16][24] - 公司职工人数在三百人以上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一名公司职工代表[16][24]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于会议召开十四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7][25]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其中独立董事两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17]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5] - 董事会秘书应在会议结束两个交易日内或按规定期限将决议和记录报送交易所备案[25] 信息披露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17]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7]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前三个月和前九个月结束之日起的一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7]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披露年度业绩初步公告,四个月内且在股东周年大会召开日前至少二十一天编制完成并披露年度报告[18]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的首六个月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中期业绩初步公告,三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中期报告[18] 其他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8] - 控股股东指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超过50%的股东,或持股比例未超50%但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18][19] - 公告、通知等信息披露按不同股东类型在相应网站发布[22] - 上述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27] - 备查文件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28] - 公告发布时间为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八日[29]
华工科技(000988) - 关于修订H股发行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