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利物业(06049) - 须予披露及持续关连交易
保利物业保利物业(HK:06049)2026-01-27 22:05

协议相关 - 2026年1月27日公司与保利发展控股订立《第二期车位代理框架协议(续)》,期限三年[3][7] - 公司拟于临时股东大会寻求独立股东对协议及交易批准,保利发展控股及其联系人放弃投票[5] - 通函预计不迟于2026年3月9日寄发股东[5][25] 股权情况 - 保利发展控股在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中拥有72.289%权益,为控股股东及关连人士[4][5][22][25] 财务数据 - 《第二期车位代理框架协议》2022 - 2025年保证金经批准年度上限均为20亿,历史最高结余2023 - 2025年达20亿[13] - 《第二期车位代理框架协议》2022 - 2025年代理服务费经批准年度上限分别为5000万、6亿、6亿、6亿,历史交易金额分别为0、2.402亿、1.158亿、8190万[14] - 《第二期车位代理框架协议(续)》2026 - 2029年保证金建议年度上限均为20亿[15] - 《第二期车位代理框架协议(续)》2026 - 2028年及协议终止前代理服务费建议年度上限分别为5亿、5亿、5亿、1.25亿[16][17] - 2023 - 2025年1至9月实现代理服务费收入分别约为2.402亿、1.158亿、0.819亿[18] 协议规定 - 应付保证金部分按《上市规则》计算年度上限最高适用百分比率高于5%,公司须遵守相关规定[4] - 应付保证金部分按合并基准计算年度上限最高适用百分比率高于25%但低于100%,构成须予披露交易[4][24] - 目标车位销售或租赁底价原则上不超过销售或租赁代理价格的80%[8][18] - 实际租售价格超出底价部分作为代理服务费归公司所有[9] - 公司支付的保证金金额不超过具体合同目标车位相关货值总和的50%[10][11][18] - 每年6月30日前及12月31日前,保利发展需退回存续保证金,公司评估后支付相应保证金[10] - 若提前租售完或合同到期不续签,保利发展应退回相应保证金[10] - 若协议解除或终止,保利发展将收回未租售车位权利并退回保证金[10] 风险控制 - 保利发展未按规定退回保证金须支付违约利息,历史未发生违约,违约风险极低[12] - 若实际交易金额达建议年度上限的80%,管理层将评估并寻求措施[23] - 集团财务部门于每年6月30日及12月31日的3个工作日前提示保利发展控股退回保证金[23] - 若保证金未按期退回,法务部门将在到期日30天后采取行动[23] - 若需调整年度上限,公司将提前安排并遵守上市规则履行程序[23] 其他信息 - 公司于1996年6月26日在中国成立,是物业管理服务综合运营商[26] - 保利发展控股于1992年9月14日在中国成立,股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27] - 公司内资股和H股每股面值均为人民币1.00元[29] - 第二期车位代理框架协议订立日期为2022年11月16日[30] - 第二期车位代理框架协议(续)订立日期为2026年1月27日[30] - 车位代理框架协议(续)订立日期为2023年11月3日[31]

保利物业(06049) - 须予披露及持续关连交易 - Report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