鸣鸣很忙(01768)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二條 董事會提名委員會是董事會按照董事會決議設立的專門工作機構, 主要負責對公司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人選、選擇標準和程序進行規範並提出建 議。 湖南鳴鳴很忙商業連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提名委員會議事規則 第二章 人員組成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公司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提名的標準以及程序,完善公司治 理結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香港聯合交易 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以下簡稱「《香港聯交所上市規則》」)及其附錄(包括 但不限於《香港聯交所上市規則》附錄C1)、《湖南鳴鳴很忙商業連鎖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及其他相關規定,公司特設立董事會提名委員 會,並制定本議事規則(以下簡稱「本議事規則」)。 第五條 提名委員會設主席一(1)名,由獨立非執行董事或公司董事長擔任, 負責主持委員會工作;主席在委員內選舉,並報請董事會批准產生。 第十條 提名委員會負責擬定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選擇標準和程序,對董 事、高級管理人員人選及其任職資格進行遴選、審核,並就下列事項向董事會提 出建議: 董事會對提名委員會的建議未採納或者未完全採納的,應當在董事會決議中 記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