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0年6月7日核准首次发行51,639,446股普通股,7月27日在深交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346,120,769元[9] - 已发行股份总数为346,120,769股,每股面值1元[20] 股东信息 - 协创智慧科技有限公司认购64,819,000股,占比61.15%,出资于2016.07.13[19] - POWER LIMITED CHANNEL认购41,181,000股,占比38.85%,出资于2016.07.13[19]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0] - 董事会三年内可决定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22] - 回购股份后特定情形合计持股不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5]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起1年内不得转让[28]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类股份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30]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凭证[35] - 股东对违规决议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1年内未行使则消灭[3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对违规董事、高管诉讼[3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就全资子公司权益受损维权[41] 股东会相关 - 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50]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总资产30%等情形须经股东会审议[52] - 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经股东会且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52]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担保、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经股东会审议[52]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情况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54]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财务资助事项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56] - 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关联交易须经股东会通过[57]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7]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8]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58]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60][61]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67] - 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67] - 年度股东会20日前、临时股东会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67]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应提前至少2个交易日公告并说明原因[71]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5] - 连续十二个月内相关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87] - 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表决权股份股东有权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93]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已发行股份股东有权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93] - 股东买入违规股份,超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89]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89]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达30%及以上,选举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90]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93] - 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民主选举后进入董事会[93] - 股东会通过利润分配提案,公司2个月内实施[97]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100] - 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1/2[100] - 职工人数三百人以上,董事会应有1名职工代表[100]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视为不能履职[105] - 董事辞职提交书面报告,董事会2日内披露[106] - 特定辞职情形下原董事仍需履职[106] - 有犯罪等情况人员不能担任董事[99]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109] 交易关注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关注[114] - 交易标的营收、净利润等占比及金额达一定标准需关注[114] 其他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由3名成员组成,2名为独立董事[137]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37] - 审计委员会决议经成员过半数通过[138] 公司运营相关 - 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146] - 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报[155] - 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155]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157] - 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161] - 未来十二个月内外投等支出达一定标准可不现金分红[161][162] - 不同发展阶段有不同现金分红比例要求[162] - 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64] -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需经股东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167]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由股东会决定[174][175] - 公司在特定合并、分立、减资等情况的通知及债权人要求规定[183][185][186][187] - 清算组相关通知及债权申报规定[194] - 股东会决议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91]
协创数据(300857) - 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