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见控股(00862) - 薪酬委员会之职权范围书
薪酬委员会人员构成 - 过半数成员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主席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且由董事会委任[5] - 秘书由公司秘书担任,也可委任其他合适人士[5] 薪酬委员会会议规则 - 每年最少举行一次会议,通知最少提前十四天,续会少于十四天无需通知[5] - 法定人数为两名成员,其中一名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8] - 决议案须过半数票数通过,全体成员书面签署也有效[8] 薪酬委员会职责与报告 - 就公司董事及高管薪酬政策及架构向董事会提建议[9] - 每次会议后向董事会报告[10] - 就其他执行董事薪酬建议咨询董事会主席[12] 其他事项 - 主席或另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须出席公司股东周年大会并回应提问[7] - 职权范围将分别刊于公司及联交所网站[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