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交通基建(01052) - 须予披露及关连交易:签订有关火村立交土建工程的拟议土建协议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 負 責,對 其 準 確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發 表 任 何 聲 明,並 明 確 表 示,概 不 對 因 本 公 告 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 任。 (在 百 慕 達 註 冊 成 立 之 有 限 公 司) (股 份 代 號:01052) 簽訂有關火村立交土建工程的擬議土建協議 承董事會命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余達峯 須 予 披 露 及 關 連 交 易: 茲提述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為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的 公 告,內 容 有 關 保 利 長 大 工 程 向 廣 州 北 二 環 公 司(本 公 司 間 接 非 全 資 附 屬 公 司)提 供 土 建 服 務,以 及 廣 州 北 二 環 公 司 就 火 村 立 交 土 建 工 程 向 保 利 長 大 工 程 授予中標通知書(「該公告」)。除 文 義 另 有 所 指 外,本 公 告 所 用 詞 彙 與 該 公 告 所 界 定 者 具 有 相 同 涵 義。 擬議交易構成本公司在上市規則第14A章 項 下 的 一 項 關 連 交 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