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光股份(002801) -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2026年01月)
微光股份微光股份(SZ:002801)2026-01-28 18:31

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3] 捐赠规定 - 对外捐赠类型包括公益性、救济性和其他捐赠[6] - 捐赠对象为公益性团体等[6] - 可用于捐赠的财产为现金和实物资产[7] 审批流程 - 单笔50万元以下且累计不超净利润1%,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并报董事会备案[9] - 单笔超50万元但不超净利润1%等情况,由董事会审议批准[10] - 单笔超净利润1%等情况,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10] 后续管理 - 子公司及分支机构捐赠须报证券办公室并依程序审批[11] - 经批准的捐赠事项应建立备查账簿并备案[11] 监督管理 - 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室对捐赠行为进行监督管理[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