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立国际控股(01773) - 第四次经修订及重订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

公司基本信息 - 天立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第四次经修订及重订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于2026年1月28日经股东特别决议案采纳[1][2][3][4] - 公司法定股本为10亿港元,分为100亿股每股面额0.1港元的股份[3][20] - 公司注册办事处位于Ogier Global (Cayman) Limited的办事处,地址为89 Nexus Way, Camana Bay, Grand Cayman, KY1 - 9009, Cayman Islands,或董事会决定的开曼群岛其他地点[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购回股份方式需由股东决议案授权[24] - 公司可在股东大会上以普通决议案方式增加股本[24] - 公司支付佣金不得超逾股份发行价的10%[27] - 公司购回、赎回或交回的股份符合条件可作库存股份持有[27] 股东登记与股份转让 - 各营业日股东可查阅时间不得少于两小时[31] - 供股提前6个营业日发出通知,其他情况提前10个营业日发出通知可暂停办理股东登记手续[31] - 任何年度内暂停办理股东登记手续的期间不得超过30日,或股东决议的不超60日的较长期间[31] - 股份转让可通过通用格式或董事会批准的其他格式进行,格式须符合联交所规定且经董事会批准[37] 股东大会相关 - 公司须在各财政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一次股东周年大会[50] - 股东特别大会可应持有公司缴足股本(不包括库存股份)不少于10%的股东书面要求召开,该等股东可在会议议程中增加决议案[51] - 召开股东周年大会须发出不少于21日的事先书面通告,其他股东特别大会须不少于14日[54]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人数不得少于两名[63] - 董事会有权委任董事填补临时空缺或新增董事,人数不得多于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厘定的最多人数[65] - 每届股东周年大会上,三分之一的在任董事(或董事人数非三或三的倍数时,最接近但不少于三分之一)须轮值告退,每名董事每三年最少轮流退任一次[68] 股息与利润分配 - 公司可在股东大会以任何货币宣派股息,但不得超董事建议金额[87] - 董事会认为利润许可时可派付中期股息[88] - 董事会认为可供分派利润许可时可按固定比率派付股息[88] 其他规定 - 公司财政年度结算日为每年8月31日,除非董事会另有决定[111] - 公司可通过特别决议案全部或部分更改或修订大纲及细则[112] - 公司经特别决议案批准有权合并或综合一间或以上组成公司[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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