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华科(000985) -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 修订前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 --- | --- | | 第八条 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事务 |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 | | 的董事,即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 | 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以 | | 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或更换。 | 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或更换。 | |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 |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 | | 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 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 |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 |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 | | 表人辞任之日起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 | 代表人辞任之日起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 | 表人。 | 代表人。 | | 除上述内容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 |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29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需要,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 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