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聚能源(000096) - 产权管理规定(2026年1月)
广聚能源广聚能源(SZ:000096)2026-01-29 18:16

规定审议 - 规定于2026年1月29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 子公司管理 - 全资子公司可不成立董事会,设董事1名[8] - 子公司需提供定期总结、计划、财报等信息[8] - 子公司机构设置须报公司批准[8] - 子公司年度审计由公司协调安排,事务所审计[9] 境外公司管理 - 境外公司注册等委托律师楼,财务统筹,事务代管[10] 产权代表管理 - 外派产权代表2个工作日内汇报[14] - 任期不超2届6年,特殊不超3届9年[15] - 考核分四等级,合格及以上可续任[15] 规定实施 - 本规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董事会解释修订[18]

广聚能源(000096) - 产权管理规定(2026年1月) - Report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