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加芯彩(603062) -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六年一月 法律意见书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作为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 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受公司委托,指派律 师出席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临时股东会")。本所 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 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麦加芯彩新材料 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 次临时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临时股东会的有关文件和材 料。本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作为出具本法律意 见书所必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