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审计制度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于2026年1月29日经董事会十一届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1] 审计委员会 - 公司应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成员全为董事,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审计委员会监督及评估风控审计部工作时应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和实施等多项职责[9] 风控审计部 - 公司设立风控审计部,在公司党委、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5] - 风控审计部履行内部审计职责所需经费应列入公司预算予以保障[6] - 风控审计部应按要求对公司及相关企业多方面情况进行审计等多项职责[10] - 风控审计部应围绕公司年度工作重点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并报公司党委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11] - 风控审计部每季度应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至少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和发现的问题,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5] - 风控审计部应每半年对相关事项进行一次检查,出具检查报告并提交审计委员会[15] - 风控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16] 内部控制 - 公司应制定内部控制自查制度和年度内部控制自查计划[11] - 公司根据风控审计部出具、审计委员会审议后的评价报告及相关资料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8]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应包含董事会声明、评价总体情况等内容[19]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等情况时,公司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19]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9]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同时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19] 审计整改与协作 - 被审计企业主要负责人为内部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21] - 风控审计部应与纪检等内设机构协作配合建立工作机制[21] 违规处理 - 被审计企业存在拒绝接受审计等情形,公司责令改正并处理相关人员[23] - 风控审计部和内审人员存在未按规定审计等情形,公司处理相关人员[24]
岭南控股(000524) - 内部审计制度(2026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