盟固利(301487) - 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制度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全面评价公司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情况,规范内部控制评价程 序和评价报告,揭示和防范风险,根据《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 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内部控制评价是指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全面评 价、形成评价结论、出具评价报告的过程。 第四条 公司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包括内部控制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与运 行,涵盖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单位、 重大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三)客观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准确地揭示经营管理的风险状况,如实反映 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 (四)成本效益原则。评价应以适当的成本实现科学有效的内部控制评价。 (五)独立性原则。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部门应保持相应的独立性。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