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合科技(000925) - 关于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违规情况 - 公司将大额募集资金转出专项账户管理和使用,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1] - 董事长潘丽春等4人对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1] 后续处理 - 公司及相关人员应1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报告[1] - 不服措施可60日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提起诉讼[2] 应对措施 - 加强法规学习,提升规范运作意识[3] - 严格履行披露义务,做好经营管理和治理[3]
违规情况 - 公司将大额募集资金转出专项账户管理和使用,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1] - 董事长潘丽春等4人对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1] 后续处理 - 公司及相关人员应1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报告[1] - 不服措施可60日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提起诉讼[2] 应对措施 - 加强法规学习,提升规范运作意识[3] - 严格履行披露义务,做好经营管理和治理[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