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晖集成(603163) - 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圣晖集成圣晖集成(SH:603163)2026-01-30 18:32

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宗 旨 第二章 董事会组成及其职权 2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 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 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应遵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的规定,履行其 职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7 至 9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 第四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 董事每届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但是 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高级管理 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 的 1/2。 第五条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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