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爆光电(301362)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 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 买厦门厦芝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49%股权并募集配套资 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董事会对于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 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进行了审慎判断,具体如下: 年 月 日 2、根据交易对方出具的承诺,交易对方已经合法拥有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 完整权利,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的情形,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 续的情况; 3、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继续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 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保持独立,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有利 于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4、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质量、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公司 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有利于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 司增强独立性,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