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节能(000820) -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年1月)
神雾节能神雾节能(SZ:000820)2026-01-30 21:02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于1998年6月30日在深交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64655.5179万元[9]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64655.5179万股,全部为普通股[15]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5]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特定情形下,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19]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22] 会议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5] - 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形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35] - 董事会收到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39] 担保相关规定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3]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3]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3] 董事相关规定 -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不能担任公司董事[65]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8]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68] 利润分配相关规定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07]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内,公司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10] - 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112] 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107] - 公司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7] -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等至少一份报纸及巨潮资讯网为信息披露媒体[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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