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精工(002611) -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核查意见
东方精工东方精工(SZ:002611)2026-01-30 21:32

1、本次交易不直接涉及需要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 工等有关报批事项的情况。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报批事项已在《广东东方精工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中详细披露,并对可能无法获得 批准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 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 的核查意见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向 Foresight US BidCo, Inc.出售其持有的广东佛斯伯智能设备有限公司的100%股 权和狄伦拿(广东)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的 100%股权;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 Dong Fang Precision (Netherland) Coöperatief U.A.拟向 Foresight Italy BidCo S.p.A.出售其持有的Fosber S.p.A.的100%股权(该等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接受上市公司委托,担 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 上市公司筹划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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