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泰(001338) -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2020 年 9 月 16 日股东会审议通过,2022 年 2 月 26 日第一次 修订,2023 年 12 月 27 日第二次修订,2026 年 1 月 30 日第三次 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永顺泰"或"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粤 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永顺泰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 务,并与永顺泰及永顺泰主要股东(指持有永顺泰百分之五以上 股份,或者持有股份不足百分之五但对永顺泰有重大影响的股东, 下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