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达药业(300558) -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6年1月)
内幕信息管理职责 - 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登记备案工作,董秘组织实施,证券部为日常工作部门[2] - 董秘负责办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10] 内幕信息登记情形 - 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相关人员属内幕信息知情人[6] - 重大资产重组、高比例送转股份等情形应登记档案[8] - 重大事项应制作备忘录[10] 相关人员配合要求 - 董事、高管等应配合登记备案工作[10] - 股东、实控人等应配合,档案送达不晚于信息披露时间[11] 信息披露与保密 - 先在指定报刊和网站披露,宣传不超公告内容[15] - 出具告知书并督促签保密承诺函[17] - 依法披露前控制知情范围,不得透露交易[17] 违规处理与自查 - 违规造成影响损失,董事会给予处罚[17] - 擅自披露信息,公司保留追责权利[17] - 年报后5个交易日自查买卖证券情况[18] - 发现违规核实追责,2个工作日报送监管[18] 制度解释与施行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审议通过起施行[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