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债发行 - 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96,000.00万元[4] - 假设2026年6月30日完成发行,12月31日转股率为100%或0%[4] - 假设转股价格为12.50元/股,全部转股数量为7,680.00万股,转股后总股本增至50,680.00万股[4] 业绩数据 - 截至2025年9月30日总股本为43,000.00万股[4] - 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17,138.01万元,扣非后为15,443.63万元[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次为8.16%、9.24%、10.36%、10.36%[9] 业绩假设 - 假设2025、2026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为0%、10%、20%三种情况[5] - 假设自2026年起每年按净利润30%现金分红[6] - 假设1(净利润持平):2026年全部转股后基本每股收益0.40元/股,稀释每股收益0.34元/股[7] - 假设2(净利润增长10%):2026年全部转股后基本每股收益0.48元/股,稀释每股收益0.41元/股[8] - 假设3(净利润增长20%):2026年全部转股后基本每股收益0.57元/股,稀释每股收益0.49元/股[8] 募投项目 - 募集资金用于端氨基聚醚技改等三个项目,包括8万吨/年端氨基聚醚项目(二期)及年产20万吨环保型聚醚系列产品建设项目[10][13] 影响与措施 - 可转债发行完成转股前,极端情况或使税后利润减少、摊薄普通股股东即期回报[10] - 投资者可转债转股后,总股本、净资产增加,或摊薄原有股东持股比例、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11] - 募投项目围绕主营业务,是现有产能扩张和延伸,可补齐产业链、优化产品结构等[13] - 公司总产能由二十万吨跃升至近百万吨级别,培养大量相关人员[14] - 公司拟采取完善治理结构、加强内部管理等五项措施填补回报[18][19][20][21][23] 规划与承诺 - 公司制定了《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 - 2028年)》[23]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六项承诺确保填补回报措施履行[24]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韩志刚及韩润泽承诺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25]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方输送利益,不损害公司利益[25] - 若违反承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意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并承担法律责任[26]
隆华新材(301149) -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